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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七



      唐制取士用进士、明经二科,本朝初唯用进士,其罢明经不知自何时。仁宗庆历后稍修取士法,患进士诗赋浮浅,不本经术。嘉佑三年始复明经科,而限以间岁取士。

      旧进士工于诗赋,有声场屋者,往往一时皆莫与之敌。如王沂公、郑毅夫数人取解者,试皆为第一,谓之“三元”。王签书岩叟记问绝人,首应明经,乡贡及南省殿试亦皆第一,复科以来一人而已,谓之“明经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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