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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四三



      本朝大乐,循用王朴旧律,大抵失于太高,其声噍杀而哀。太祖时,和岘既下一律。景佑中,李照校古制,以为高五格,又请下其三。乐成反低,人不以为然,废不用。

      皇佑初,阮逸、胡瑗再定,比和岘止下一律,议者亦不为善也。燕乐律亦高,歌者每苦其难继,而未有知之者。

      熙宁末,教坊副使苑日新始献言,谓方响尤甚,与丝竹不协,乃使更造方响,以准诸音,于是第降一律,讫后用之至崇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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