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知书院 > 笔记杂录 > 独醒杂志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一五



      天圣八年,应书判拔萃科者凡八人。仁宗皇帝御崇政殿试之,中选者六人,余襄公,尹师鲁,毛子仁,李敦裕,其二则失其姓名。问题十通,一问:戊不学孙吴,丁诘之,曰顾方略如何尔。

      二问:丙为令长,无治声,丁言其非百里才。壬曰君子不器,岂以小大为异哉。

      三问:私有甲弩,乃首云止槊一张,重轻不同,若为科处。

      四问:丁出见癸缧系于路,解左骖赎之,归不谢而入,癸请绝。

      五问:甲与乙隔水将战,有司请逮其未半济而击之,甲曰不可。及阵,甲大败,或让之,甲不服。

      六问:应受复除而不给,不应受而给者,及其小徭役者,各当何罪?

      七问:乙用牛衅钟,牵引过堂下,甲见其觳觫,以羊易之。或谓之曰:见牛不见羊。

      八问:官物有印封,不请所由官司,而主典擅开者,合当何罪?

      九问:庚请复乡饮酒之礼,辛曰古礼不相沿袭。庚曰澄源则流清。

      十问:死罪囚,家无周亲,上请,敕许充侍。若逢恩赦,合免死否?

      时襄公除将作监丞,知海阳县,师鲁武胜军掌书记,知河阳县,子仁镇东军推官,知宣城县,敦裕大理寺丞,知华亭县,皆以民事试之也。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五车书屋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