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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七



      二十七日,恭呈十卷进御览。次日奉旨,著考试官自定次第。

      先是,二十四年乙丑科会试,主考官刑部尚书张公士甄(今吏部尚书)等始进拟十卷,恭请上裁。钦定名次,以陆肯堂为第一。

      戊辰已来,遵为定例,然戊辰亦未钦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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