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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戚里仆隶不得改官



      高氏之隶有安静者,尝得三班借职。旧法,戚里仆隶,虽有官不得改。安静援曹氏例乞改官。三省进呈,欲许之。太后曰:“当如何?”对曰:“旧例可与。”

      太皇太后曰:“此非例也。”对曰:“此非例而何?”曰:“昔神宗临御,以慈圣故,特为彼人改官,则孝慈之意也。今吾在此,而为家仆改官,其义安在?依法而已。”

      众皆服,称善。辙退,书之《时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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