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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四四



      吾邑向有官儒户,田多诡寄,弊窦百出。雍正二年,奉旨汰去,而一二奸胥辈私以汪宫赞(应铨)出名,投牒县令,冀免革除。故事,官批讼牒,必以朱笔点讼者姓名,其人或系缙绅,则用圈焉。

      时县令为喻宗桂,误以笔点汪名。

      汪闻大怒,作诗一绝云:“八尺桃笙卧暑风,喧传名挂县门东。自从玉座标题后,又得琴堂一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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