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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一五



      沈义伦谥恭惠,其家诉于朝,欲带一“文”字,议者执不可而止。张知白谥文节,御史王嘉言请改谥文正,王孝先为相,亦不肯改。

      欧阳文忠公初但谥文,盖以配韩文公。常夷甫方兼太常,晚与文忠相失,乃独谓公有定策功,当加忠字,实抑之也。李邦直作议,不能固执,公论非之。

      当时士大夫相谓曰:“永叔不得谥文公,此谥必留与介甫耳。”其后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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