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读书社 > 笔记杂录 > 萍洲可谈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一八六



      书传载弥子瑕,閎,籍孺以色媚世,至今京师与郡邑无赖男子,用以图衣食。

      旧未尝正名禁止,政和间始立法告捕,男子为媚,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