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读书社 > 笔记杂录 > 却扫编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一六四



      宰相、使相妻封国夫人,执政、节度使、光禄大夫妻封郡夫人,然不系其夫之封爵。有夫之爵方为郡公、郡侯而妻为国夫人者,有夫之爵方为县伯、子男而妻为郡夫人者。

      又每遇大礼,则加封,有夫为小郡小国公,而妻为大郡大国夫人者,皆恐非是。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