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读书社 > 笔记杂录 > 七修类稿 >
  • 上一页    下一页
  • 淡菜



      杭人食蚌肉,谓之食淡菜。予尝思之,命名不通,如以淡为啖固通,而菜字义亦不通。

      又尝见《昌黎集》载:孔戣为华州刺史,奏罢明州岁贡淡菜。亦是此淡字,竟不能通。后见广人云:南海取珠者名曰蜑户。盖以蚌肉乃取珠人所常食者耳,贱之如菜也,其义始通。

      后读《辍耕录》,益知久有乌蜑户,则孔奏之字亦讹书者;予若改为啖食之啖,则又为改金银车者乎。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