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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甫
予女翁曹和钅享饮于陆允诚家,主人割鸡将烹,而鸡背宛然"李林甫"三字,客皆惊而不食,事动杭城。后予闻而谓客曰:“千年之后,林甫尚为冥报事耶?”客曰:“《癸辛杂志》所载耕牛批背之事,亦岂为妄耶?正三世为牛七世娼之意也。洪武间,吴山雷震蜈蚣,背书'白起',亦此之类欤?”众皆右之。
予因言《刘公嘉话》中有画工解奉先私资入己,反誓曰:“若尔,当为牛报。”后果为人家一犊,背有白文"解奉先"三字。似此亦有之也,但此鸡不应如此之远。事乃偶然,当置之不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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