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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朝
“若挞之于市朝”,即《书》所言“若挞于市”。古者朝无挞人之事,市则有之。《周礼·司市》:“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又曰:“胥执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是也。
《礼记·檀弓》:“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兵器非可入朝之物。“奔丧,哭辟市朝。”奔丧亦但过市,无过朝之事也。其谓之市朝者,《史记·孟尝君传》:“日莫之后,过市朝者掉臂不顾。”索隐曰:“言市之行列有如朝位,故曰市朝。古人能以众整如此。”
后代则朝列之参差,有反不如市肆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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