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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叶适言:“法令日繁,治具日密,禁防束缚至不可动,而人这智虑自不能出于绳约之内,故人材亦以不振。今与人稍谈及度外之事,辄摇手而不敢为。夫以汉这能尽人材,陈汤犹扼腕于文墨吏,而况于今日乎?宜乎豪杰之士无以自奋而同归于庸懦也。”

      使枚乘、相如而习今日之经义,则必不能发其文章;使管仲、孙武而读今日之科条,则必不能运其权略。故法令者,败坏人材之具。以防奸宄,而得之者十三;以沮豪杰,而失之者常十七矣。

      自万历以上,法令繁而辅之以教化,故其治犹为小康。万历以后,法令存则教化亡,于是机变日增,而材能日减。其君子工于绝而不能获敌之首,其小人善于盗马而不肯救君之患。诚有如《墨子》所云:“使治官府则盗窃,守城则倍畔,使断狱则不中,分财则不均。”《吕氏春秋》所云:“处官则荒乱,临财则贪得,列近则持谏,将众则罢怯。”又如刘蕡所云:“谋不足以剪除奸凶,而诈足以抑扬威福;勇不足以镇卫社稷,而暴足以侵害闾里”者,呜呼!吾有以见徒法之无用矣。

      《实录》言:“宣德五年八月丙戌,上罢朝,御文华殿,学士杨溥等侍。上问:‘庶官之选,何术而可以尽得其人。’溥对曰:‘严荐举,精考课,何患不得?’;上曰:‘近代有罪举主之法,夫以一言之荐而欲保其终身,不亦难乎”朕以为教养有道,人材自出。汉董仲舒言:素不养士,而欲求贤,犹不琢玉而求文采。此知本之论也。徒循三载考绩之文,而不行三物教民之典,虽尧舜,亦不能以成允厘之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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