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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丧不吊人
礼,父母之丧不吊人。情有所专,而不及乎他也。孔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群立,不旅行,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谷梁子》曰:“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
天子之丧犹可以不吊,而况朋友故人之丧乎?或疑未世政重事繁,有丧之人不能不出,独废此礼,有所难行。是亦必待既葬卒哭之后,或庶乎其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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