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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五八



      唐末,礼部知贡举,有得程文优者,即以已登第时名次处之,不以甲乙为高下也,谓之“传衣钵”。和凝登第,名在十三,后得范鲁公质,遂处以十三。

      其后范登相位,官至太子太傅,封国于鲁,与凝皆同,世以为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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