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四
康熙庚辰科二名相。一为桐城张文和公廷玉。雍正四年,进所著《性理全书》。上谕:“此书发明圣贤之义蕴,为后学之津梁。有益于身心,有关于品谊。凡属士大夫皆当身体力行,服膺弗失。”
又奉敕纂修《明史》三百三十二卷,积十有五年而成。义例为唐宋以来诸史所不及。一为溧阳史文靖公贻直。
官侍郎时,奉命赴闽审案。上命教导督臣高其倬、抚臣刘世明、贻直遵旨至闽,宣述圣意。其语有:“大凡人臣事君,不但当以身事,更当以心事。此心惟知有君,而不知有人。此心惟知有君,而并不知有己。”
甚合上意。朱批云:“高其倬、刘世明能从与否,尚须观其后效,朕先庆得一堪为股肱之史贻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