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读书社 > 笔记杂录 > 香祖笔记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五一



      郑端简云:“十哲,陈蔡一时与难之贤,非孔门定论,自开元至今,无敢议者。夫有若之言,四见于《论语》,大类圣人。公西赤志于礼乐,有为邦之才,不远优于宰我、冉求乎?求、我言行,不必征诸史传,《论语》中多有之矣,其视二子,优劣何如?宜进祀二子于殿上,改求、我于庑中。”

      右与予官祭酒时具疏大意略同,惜为友人中阻,疏不果上。即当时礼部未必果行,要当存此一段公论于天下后世耳,予至今悔之。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