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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一九



      熙宁间,议诸王袭封,司马温公以谓今定于百年之后,宜推当来,某王薨,某为嫡子,某为嫡孙,则袭封之人见矣。王荆公以谓如此则是舍亲而爵疏,当以今之服近者为之,俟遍父行,方及子行。

      故今袭爵不问嫡,但毕父行,然后及子行,如令字袭毕,始及子字之类。袭者皆老人,不一二年又须推择,有司不豫定其次,每求袭安定郡王者,则行下诸郡,而郡中至有揭榜以求之,亦有白身而遽加王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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