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读书社 > 笔记杂录 > 玉堂荟记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一五一



      日讲与上共凭一几,寘讲章,其上以牙签倒读,非预诵精熟,往往致误,短视者尤苦之。何香山为讲官时,讲尚书至弗虑胡获、弗为胡成,冥然不记,遂不能终讲。

      翌日上疏引罪。韩芹城四维,壬午冬杪,自少司成加中允为讲官,旧本短视,牙签所指,多非其处,讲未及半,偶有遗忘,不能复措一语而罢。又数日,复然,乃自陈怔忡健忘。于是,准辞日讲,但带官衔佐成均也。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