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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五三



      曹大吉,为南科,踰年,值乌程被论纷纭,乃出疏为两请之辞,使辅臣而当去也,则宜从众议而允其去,使辅臣而当留也,则宜排众论以安其留。于是纠乌程者,转而攻大吉,遂至无辞以应。其辨疏支吾,不足观也。

      未几以年例升庐州府知府,曹本二甲第一,授礼部主事,以改授,得南科。旧例礼部无升府者,乃上疏自鸣有天子门生等语。按唐末宦官用事,称定策国老天子门生,谓天子为之门生,非为天子之门生也。曹之引此,亦不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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