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右上菜单按钮可关闭菜单 ↑↑↑
首页
大知书院
百读书社
白桦林文学
他山茶社
最新
五车书屋
诗词欣赏
古文观止
红楼夜话
散曲元曲
古籍经典
五车书屋精选
作家与作品
百读书社
>
笔记杂录
>
麈史
>
上一页
下一页
官制(6)
永裕董正官制,易其称呼。
元佑间,议者谓无以甄别流品。遂词人加左字,余人加右字,有犯贪墨者去之。
予始见法制,词人犯则去左称右,则余人称右者得无耻乎?是时,知黄州请有犯并去之,不从。
五车书屋(
iyoucaihua.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