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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仪(9)



      传曰“恶紫之夺朱”,然则紫之色可见矣。嘉佑染者既入其色,复渍以油,故色重而近墨,曰油紫。

      未几,英宗入继大统,秘书丞甄履尝为《继圣图》着其说。

      后又为黑紫,神宗诏禁止,于是乃加鲜赤矣。世又目为顺圣紫云,盖色得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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