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读书社 > 笔记杂录 > 麈史 >
  • 上一页    下一页
  • 贤德(2)



      王侍郎古说:元宪宋公以言者斥其非才,罢枢相,守洛。有一举人,行橐中有不税之物。公问:“何缘而发之?”

      吏言:“因其仆告。”

      公曰:“举人应举,孰无所货之物,未可深罪。若奴告主,此风不可长也。”

      僚属曰:“此犯人乃言官之子也。为其父尝有章及元宪,意欲激其报耳。”

      公曰:“弗可。”送税院倍其税,仍治其奴以罪而遣之,众服之。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