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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碑碣(3)



      治平中,予令岳州巴陵。州有岳阳楼,楼上有石,倒刻“谢仙火”三字,其序述庆历中华容县一日晦冥震雷,已而殿柱有此。

      太守滕公宗谅子京问永州何仙姑,答以雷部中神,昆弟二人,并长三尺,铁笔书之。然予在江湖间,人多以仙为名,又其字类世所开者。孙载积中宰吴兴德清,新市镇觉海寺殿宇宏壮,其碑云皆唐时所建。巨材髹漆,积久剥落,见倒书迹,曰“谢均李约收利火”十余字,去地三二尺。以纸墨搨之,与岳阳字大小一同。积中因曰:“夫伐木于山者,其火队既众,则各刻其名,以为别耳。凡记木,必刻于木本。营建法本在下,故倒书。”

      由是知仙姑之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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