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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薛向监税



      薛向枢密,初为京兆府户曹参军,兼监商税。有贾人过税务,出银二箧,书其上曰:“枢密使遗泾原都监。”向曰:“此必伪也。岂有大臣饷人物,乃使贾人致之耶?”执诣府治之,果服诈。见吕大防丞相所撰墓志。

      按:折狱龟鉴之为书也,以释冤、辨诬、鞫情、议罪、宥过,惩恶、严明、矜谨八篇为正;而奸、慝、盗、贼十有二篇,特为惩恶言之耳。古之治此四者,主于严明,佐以矜谨。易曰:“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是故列此四种之事,在彼二篇之前,览者尽心,庶亦有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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