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读书社 > 笔记杂录 > 折狱龟鉴 >
  • 上一页    下一页
  • 吴元亨履田



      ——范讽一事附

      同州冯翊令吴元亨,为政不苟。县与华阴接境,以漆、沮为界,中间洲上有美田,民相与争之五十余年,吏不能决。元亨檄华阴令会境上,尽案两乡之籍,遍履其田,执度以度之,皆得其实。自是民不敢复争,时人称之。见司马光丞相所撰墓志。

      按:范讽给事,尝知郓州平阴县。会河决王陵埽,水去而土肥,阡陌不复辨,民数争,不能决。讽为手书,分别疆理,民皆持去,以为定券,自是无复争者。见本传。

      元亨事颇类此。核得其实,奸无所容,是省狱讼之术也。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