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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允元诛首



      ——袁安一事附

      李允元给事,通判宁州时,州卒谋乱,事发,连逮者众。允元极意辨析,止坐首恶数人,诛之。见本传。

      按:后汉袁安,举能理剧,拜楚郡太守。时楚王英谋为逆,事下郡考核,辞所连及系者数千人,显宗怒甚,吏案之急,迫痛自诬,死者甚众。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案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允元殆有袁安之心欤?事在州郡,辨析固易,然其矜谨亦可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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