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新
洪武元年,定太庙月朔荐新仪物:
正月,韭、荠、生菜、鸡子、鸭子。
二月,水芹、蒌蒿、台菜、子鹅。
三月,茶、笋、鲤鱼、鮆鱼。
四月,樱桃、梅、杏、鲥鱼、雉。
五月,新麦、王瓜、桃、李、来禽、嫩鸡。
六月,西瓜、甜瓜、莲子、冬瓜。
七月,菱、梨、红枣、蒲萄。
八月,芡、新米、藕、茭白、姜、鳜鱼。
九月,小红豆、栗、柿、橙、蟹、鳊鱼。
十月,木瓜、柑、橘、芦菔、兔、雁。
十一月,荞麦、甘蔗、天鹅、鹚䳓、鹿。
十二月,芥菜、菠菜、白鱼、鲫鱼。
其礼皆天子躬行。未几,以属太常。
二年诏,凡时物,太常先荐宗庙,然后进御。
三年,定朔日荐新,各庙共羊一、豕一、笾豆八、簠簋登鉶各二、酒尊三,及常馔鹅羹饭。太常卿及与祭官法服行礼。望祭,止常馔鹅羹饭,常服行礼。又有献新之仪,凡四方别进新物,在月荐外者,太常卿与内使监官常服献于太庙。不行礼。其后朔望祭祀,及荐新、献新,俱于奉先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