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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遵宪传



      黄遵宪,字公度,嘉应州人。以举人入赀为道员。充使日参赞,著日本国志上之朝。旋移旧金山总领事。美吏尝藉口卫生,逮华侨满狱。遵宪径诣狱中,令从者度其容积,曰:“此处卫生顾右于侨居邪?”美吏谢,遽释之。

      历湖南长宝盐法道,署按察使。时宝箴为巡抚,行新政,遵宪首倡民治于众曰:“亦自治其身,自治其乡而已。由一乡推之一县、一府、一省,以迄全国,可以成共和之郅治,臻大同之盛轨。”于是略仿西国巡警之制,设保卫局,凡与民利民瘼相丽,而为一方民力能举者,悉属之,领以民望,而官辅其不及焉。

      寻解职,奉出使日本之命,未行而党祸起,遂罢归。著有人境庐诗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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