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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土司传(2)



      贵阳府:

      中曹长官司,在府南十五里。明洪武三年,以谢石宝为长官司。传至谢正伦,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司,刘氏,清雍正七年,于土权叠害案内改流官。

      养龙长官司,在府北二百二十里。明洪武五年,以蔡普为长官司。传至蔡瑛,清康熙八年,归附,准世袭。

      白纳长官司,在府南七十里。元为白纳县,寻改。明初,以周可敬为长官司。传至周尔龄,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赵启贤同。

      虎坠长官司,在府东六十里。明洪武三年,以宋璢为长官司。传至宋继荣,清顺治十六年,归附,仍准世袭。

      定番州

      程番长官司,唐末,程元龙平定溪洞,世守程番。元改给安抚司印。明洪武四年,改授程番长官司。传至程民新,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上马桥长官司,在州北二十里。自唐末方定远开疆,明洪武四年,改授长官司。传至方维新,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程番长官司,在州北五里。始自唐末程鸾。明洪武四年,改授小程番长官司。传至程登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卢番长官司,在州北五里。始自唐末卢君聘。元置罗番静海军安抚司。明洪武四年,改授卢番长官司。传至卢大用,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方番长官司,在州南十里。始唐末方德。明洪武四年,改授方番长官司。传至方正纲,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韦番长官司,在州南五里。唐韦四海守此土。明洪武四年,改授韦番长官司。传至韦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卧龙番长官司,在州南十五里。唐时,龙德寿据此。明洪武四年,改授卧龙番长官司。传至龙国瑞,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龙番长官司,在州东南二十里。唐时,龙方灵据此。明洪武四年,改授小龙番长官司。传至龙象贤,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金石番长官司,在州东二十五里。唐时,石宝据此。明洪武四年,改授金石番长官司。传至龙如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罗番长官司,在州南三十里。始自唐时龙应召。明洪武四年,改授罗番长官司。传至龙从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大龙番长官司,在州东三十里。始于唐时龙昌宗。明洪武四年,改授大龙番长官司。传至龙登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木瓜长官司,在州西七十里。始于元时石期玺。明洪武八年,改授木瓜长官司。传至石玉林,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始于元时顾德。明洪武八年,改授木瓜副长官。传至顾大维,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麻乡长官司,在州西七十五里。明洪武十年,以得玉思为麻乡长官司。传至得志,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开州

      乖西长官司,在州东六十里。始于唐时杨立信。明洪武四年,改授乖西长官司。传至杨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始于唐时刘起昌。传至刘国柱,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龙里县

      大谷龙长官司,在县西北。始于元时宋国。明洪武十三年,授大谷龙长官司。传至宋之尹,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谷龙长官司,在县东北。元时,宋幕授小谷龙安抚司。明嘉靖十一年,改授长官司。传至宋景运,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贵定县

      平伐长官司,在县南。唐时李保郎,以征南功授安抚司。明洪武十五年,改授平伐长官司。传至李世荫,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大平伐长官司,在县南三十里。后汉昭烈时,宋隆豆征南有功,世守兹土。明洪武四年,改授宋臣为大平伐长官司。传至宋世昌,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平伐长官司,在县南三十里。唐时宋忠宣,以功授招讨司。明洪武四年,改授小平伐长官司。传至宋天培,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新添长官司,在县东北。唐时,宋景阳据此。明洪武四年,改授新添长官司,属新添卫。传至宋鸿基,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康熙十年,改隶贵定县。

      羊场长官司,在县东北。明洪武三十二年,以郭九龄为羊场长官司。传至郭天章,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修文县

      底寨长官司,唐时,蔡兴隆调征黑羊,授护国将军,留守兹土。明洪武四年,改授底寨长官司。传至蔡启珵,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始自唐时梅天禄。明洪武四年,准世袭。传至梅朝聘,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旧职。

      安顺府:

      普定县

      西堡副长官。明洪武十二年,温伯寿以平苗功,授西堡副长官。传至温捷桂,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镇宁州

      康佐副长官。明永乐六年,于成以功授康佐副长官。传至于应鹏,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永宁州

      顶营长官司,在州南一百里。明洪武十六年,罗录以功授顶营长官司。传至罗洪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募役长官司,在州西一百七十里。明洪武十九年,阿辞以功授募役长官司。传至阿更,永乐元年,赐姓礼,更名山。传至阿廷试,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沙营长官司,明洪武十四年,沙先以功授沙营长官司。传至沙裕先,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盘江土巡检。明洪武八年,李当以功授盘江巡检。传至李桂芳,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平越州

      杨义长官司,在州东八十里。始于唐时金密定。明洪武二十一年,改授杨义长官司。传至金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黄平州

      岩门长官司,在州东北。明成化六年,何清以征苗有功,授凯里安抚司左副长官。万历四十二年,改属黄平州。传至何仕洪,清顺治十五年,归附,改授岩门长官司,世袭。

      重安司土吏目,在州西三十里。明洪武八年,以张佛宝、冯铎为正、副长官司。万历二十七年,改土吏目。传至张威镇,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瓮安县

      草塘司土县丞。明洪武二十五年,以宋邦佐为草塘安抚司。传至世宁,万历二十九年,改授土县丞。传至宋运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瓮水司土县丞,在县西北。明洪武十七年,以犹恭为安抚司。万历中,改授土县丞。传至犹登第,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余庆县

      土县丞。唐毛巴有功,授余庆土知府。明洪武二年,改长官司。万历二十九年,改为土县丞。传至毛鹏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准袭前职。

      土主簿。元杨正宝有功,授白泥司副长官。明万历二十四年,改为土主簿。传至杨璟,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都匀府:

      都匀长官司,在府南七里。明洪武十六年,以吴赖为都匀长官司。传至吴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准袭前职。

      副长官。王应祖,同。

      邦水长官司,在府西二十里。明永乐六年,以吴珊为邦水长官司。传至吴昌祚,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麻哈州

      乐平长官司,在州北四十里。明洪武年间,授宋仁德为乐平司正长官。传至宋治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平定长官司,在州北一百里。明洪武十年,授吴忠平定长官司。传至吴士爵,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独山州

      土同知。明洪武十六年,以蒙闻为九姓独山长官司,以境有九姓蛮为名。弘治八年,

      改土同知。传至蒙一龙,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丰宁上长官司,在州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杨万八为丰宁上长官司。传至杨懋功,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丰宁下长官司,在州东南二百四十里。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杨万全为丰宁下长官司。传至杨威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烂土长官司,在州东一百十里。明洪武二十四年,以张钧为烂土长官司。传至张威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凯里司。杨氏,清康熙四十五年,以土酋大恶案内改土归流,入清平县。

      镇远府:

      土同知。宋时,何永寿以功授高丹峒正长官司。明洪武三年,授何济承为镇远州土同知。传至何大昆,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通判。宋时,杨从礼。明正统四年,改授杨瑄镇远州土通判。传至杨龙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推官。宋时,杨载华。明正统十一年,改授杨忠镇远州土推官。传至杨秀玮,清顺治

      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偏桥长官司,在府城西六十里。宋时,安崇诚。明洪武三年,改授安德可为偏桥长官司。传至安显祖,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左副长官,杨通圣;右副长官,杨毓秀:均同。

      镇远县

      邛水长官司,在县东八十里。明洪武元年,授杨昌盛为邛水长官司。传至杨胜梅,清顺治十六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袁洪远,同。

      思南府:

      随府办事长官司。宋时,田二凤。明洪武五年,改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一年,改授随府办事长官司。传至田仁溥,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蛮夷长官司,在府城西。宋时,安仲用。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蛮夷长官司。传至安于磐,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李际明,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八年,李慧缘事革职。

      沿河祐溪长官司,在府北二百十里。元时,张仲武以功授长官司。传至张承禄,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冉鼎臣,同。

      朗溪长官司,在府东八十里。元时,田谷。明洪武元年,授朗溪长官司。传至田养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任进道,同。

      安化县

      土县丞。元时,张坤元。明万历三十三年,改授土县丞。传至张试,清顺治十八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巡检。明洪武七年,以陆公阅为土巡检。传至陆阳春,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土百户。久改流。

      印江县

      土县丞。元时,张恢留此。明嘉靖七年,改授土县丞。传至张应璧,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婺川县

      土百户,改流。

      石阡府:

      石阡正长官司。清雍正八年,改土归流。

      副长官,在府城西北。元时,杨九龙以功授石阡副长官。明洪武五年,仍之。传至杨敬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亦准世袭。

      苗民长官司,在府城西北。明洪武十年,立。清康熙四十三年,改土归流。

      思州府:

      都坪长官司,在府城内。元何清授定云路总管。明洪武七年,改授都坪长官司。传至何学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周如,同。

      都素长官司,在府西九十里。明永乐十一年,置长官司于马口寨。传至何起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周之龙,同。

      黄道长官司,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五年,以黄文听为长官司。传至黄金印,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黄士元,同。

      施溪长官司,在府北一百四十里。明洪武五年,以刘贵为施溪长官司。传至刘师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铜仁府:

      省溪长官司,在府西一百里。明洪武五年,以杨政为省溪长官司。传至杨秀铭,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戴子美,同。

      提溪长官司,在府西一百四十里。明洪武五年,以杨秀纂为提溪长官司。传至杨通正,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张体泰,同。

      乌萝长官司,在府西二百里。始自唐时杨通孙。明洪武五年,改授乌萝长官司。传至杨洪基,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冉天奇,同。

      平头长官司,在府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杨正德为平头长官司。传至杨昌续,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田茂功,同。

      黎平府:

      潭溪长官司,在府西南三十里。明洪武四年,以石平禾为潭溪长官司。传至石玉柱,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石岩,同。

      八舟长官司,在府北八十里。汉吴昌祚以功授八舟长官司。明洪武四年,仍令吴氏世袭。传至吴遇主,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亦准袭职。

      龙里长官司,在府西北九十里。明洪武四年,以杨光福为龙里长官司。传至杨胜梯,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中林长官司,在府西北一百里。明洪武五年,以杨盛贤为中林长官司。传至杨应诏,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古州长官司,在府西北八十里。元置古州八万洞长官司,属思州宣抚司。明洪武五年,以杨秀茂为古州长官司。永乐十年,属府。传至杨云龙,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新化长官司,在府北六十里。元时,欧阳明万以功授军民长官司。明洪武五年,仍袭前职。传至欧阳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欧阳长官司,在府北九十里。明洪武四年,以阳都统为欧阳长官司。传至阳运洪,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吴登科,同。

      亮寨长官司,在府北一百里。元置。明洪武四年,以龙政忠为本司长官司。传至龙文炳,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湖耳长官司,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四年,以杨再禄为本司长官司。传至杨通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副长官。杨大勋,同。

      洪州长官司,在府东一百五十里。元置洪州泊里等洞军民长官司。明洪武五年,以李氏为洪州长官司。传至李煦,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副长官。林起鹏,同。

      分管三郎司,在府南三十里。杨世勋袭。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归流。

      赤谿湳洞司,在府东北二百六十里。杨鸣鸾袭。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归流。

      水西宣慰司:康熙三年,吴三桂灭安坤,改设四府。二十一年十二月,谕大学士曰:“吴三桂未叛时,征讨水西,曾灭土司安坤,其妻禄氏奔于乌蒙,后生子安世宗。朕观平越、黔西、威宁、大定四府原属苗蛮,以土司专辖,方为至便。大兵进取云南,禄氏曾前接济,著有勤劳,仍复设宣慰使,令世宗承袭。”四十年,总督王继文以土司安世宗为吏民之害,仍请停袭,地方归流官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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