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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肃传



      刘肃,字才卿,威州洺水人。金兴定二年进士。为尚书省令史。盗窃内藏珠及官罗,逮系货珠牙侩及藏吏,诬服者十一人。刑部议皆置极刑,肃执之曰:“盗无正赃,杀之冤。”金主怒,有近侍夜见肃,具道上意。肃曰:“辨析冤狱,我职也,惜一已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明日,诣省辨愈力。右司郎中张天纲曰:“汝具奏辩之。”奏入,金主悟,囚得不死。

      调新蔡令。先时,县赋民以牛多寡为差,民匿牛不耕。肃至,命树畜繁者不加赋,民遂殷富。濒淮民有窜入宋境,籍为兵而优其粮,间有归者,艰于衣食,时出怨言曰:“不如渡淮。”告者以谋叛论,肃曰:“淮限宋境,一水耳,果欲叛,不难往也。口虽言而心无实,准律当杖八十。”奏可。擢户部主事。

      金亡,依东一严实,辟行尚书省左司员外郎,又改行军万户府经历。东平岁赋丝银,复输绵十万两、色绢万匹,民不能堪,肃赞实奏罢之。世祖居潜邸,以肃为邢州安宣抚使,肃兴铁冶及行楮币,公私赖焉。

      中统元年,擢真定路抚使。时中统新钞行,罢钞银不用。真定以银钞交通于外者,凡八千余贯,公私嚣然,莫知所措。肃建三策:一曰用旧钞,二曰新旧兼用,三曰官以新钞如数易旧钞。中书从其第三策,遂降钞五十万贯。

      二年,授左三部尚书。未几,兼商议中书省事。

      三年,致仕,给半俸。

      四年,卒,年七十六。

      肃性舒缓有执守,尝集诸家《易》说,曰《读易备忘》。

      后累赠推忠赞治功臣、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大司徒、邢国公,谥文献。

      子:
      悫,长葛县主簿,赠光禄大夫、大司徒、邢国公,谥孝靖;
      宪,礼部侍郎;
      愻,大名路总管。

      悫子赓。

      ※

      赓,字熙载。幼师事王磐。

      至元十三年,授国史院编修官。迁应奉翰林文字,辟司徒府长史,仍兼应奉。出为德州同知。累擢太常博士。拜监察御史。中丞崔彧好使气,他御史拜谒,彧平受之,独见赓,则礼焉。

      大德二年,擢翰林直学士。秋,大雨河决蒲口,诏赓等塞之。七年,奉使宣抚陕西。

      至大二年,拜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明年,迁侍御史。未几,拜翰林学士承旨,兼国子祭酒。皇庆元年,迁集贤大学士,仍兼祭酒。

      延祐元年,复为承旨。六年,拜太子宾客。七年,拜集贤大学士。寻又为翰林旨。

      泰定元年,加光禄大夫。会集议上尊号,赓抗言不可,事遂已。天历加光禄大夫。会集议上尊号,赓抗言不可,事遂已。

      天历元年卒,年八十一。

      至顺三年,赠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赵国公,谥文贞。

      赓官至一品,年七十,父悫尚亡恨恙,赓躬奉饮食,昕夕侍侧。仁宗闻之曰:“此我国家人瑞也。”刻玉为鸠杖以赐,士论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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