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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朴传



      董朴,字大初,顺德人,自幼强记,比冠,幡然有求道之志。

      至元十六年,用荐起家为陕西知法官。未几,以亲老归养。寻召为太史院主事,复辞不赴。皇庆初年,已逾八十,诏以翰林修撰致仕。

      延祐三年,无疾而终。

      朴所为学,自六经及孔、孟微言,与凡先儒所以开端阐幽者,莫不研其旨而会通之。其事亲孝,与人交,无智愚贵贱,一待以诚,或有犯之者,夷然不与校。中山王结曰:“朴之学,告诣既深,充养交至,其为人清而通和,和而介,君子人也。”所居近龙冈,学者称龙冈先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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