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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广行省(2)



      湖南道宣慰司

      △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司

      天临路,(上。)唐为潭州长沙郡。宋为湖南安抚司。元至元十三年,立安抚司。十四年,立行省,改潭州路总管府。十八年,迁行省于鄂州,徙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天历二年,以潜邸所幸,改天临路。户六十万三千五百一,口一百八万一千一十。领司一、县五、州七。

      录事司。(宋有兵马司,都监领之。元至元十四年改置。)

      县五

      长沙,(上。倚郭。)善化,(倚郭。)衡山,(上。南岳衡山在焉。)宁乡,(上。)安化。(下。)

      州七

      醴陵州,(中。)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浏阳州,(中。)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攸州,(中。)唐为县,属南云州。宋属潭州。元元贞元年升州。

      湘乡州,(下。)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湘潭州,(中。)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益阳州,(中。)唐新康县。宋安化县。元元贞元年,升为益阳州。

      湘阴州,(下。)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衡州路,(上。)唐初为衡州,又改衡阳郡,又仍为衡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衡州路总管府。十五年,置湖南宣慰司,以衡州为治所。十八年,移司于潭,衡州隶焉。户一十一万三千三百七十三,口二十万七千五百二十三。领司一、县三。(本路屯田一百二十顷。)

      录事司。(宋立兵马司,分在城民户为五厢。元至元十三年改立。)

      县三
      衡阳,(上。倚郭。)
      安仁,(下。)
      酃县。(下。)

      道州路,(下。)唐为南营州,复改道州,复为江华郡。宋仍为道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道州路总管府。户七万八千一十八,口一十万九百八十九。领司一、县四。

      录事司。

      县四

      营道,(中。倚郭。)宁远,(中。)江华,(中。)永明。(下。)

      永州路,(下。)唐改零陵郡为永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永州路总管府。户五万五千六百六十六,口一十万五千八百六十四。领司一、县三。(本路屯田一百三顷。)

      录事司。

      县三

      零陵,(上。倚郭。)东安,(上。)祁阳。(中。)

      郴州路,(下。)唐改桂阳郡为郴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郴州路总管府。户六万一千二百五十九,口九万五千一百一十九。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旧有兵马司,至元十四年改立。)

      县六

      郴阳,(中。倚郭。旧为敦化县,至元十三年,改今名。)宜章,(中。)永兴,(中。)兴宁,(下。)桂阳,(下。)桂东。(下。)

      全州路,(下。)石晋于清湘县置全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全州路总管府。户四万一千六百四十五,口二十四万五百一十九。领司一、县二。

      录事司。(旧有兵马司,至元十五年改立。)

      县二

      清湘,(上。倚郭。)灌阳。(下。)

      宝庆路,(下。)唐邵州,又为邵阳郡。宋仍为邵州,又升宝庆府。元至元十二年,立安抚司。十四年,改宝庆路总管府。户七万二千三百九,口一十二万六千一百五。领司一、县二。

      录事司。

      县二

      邵阳,(上。倚郭。)新化。(中。)

      武冈路,(下。)唐武冈县。宋升为军。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升武冈路总管府。户七万七千二百七,口三十五万六千八百六十三。领司一、县三。(本路屯田八十六顷。)

      录事司。(旧有兵马司,领四厢,至元十五年改立。)

      县三

      武冈,(上。倚郭。)新宁,(下。)绥宁。(下。)

      桂阳路,(下。)唐郴州。宋升桂阳军。元至元十二年,置安抚司。十四年,升桂阳路总管府。户六万五千五十七,口一十万二千二百四。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平阳,(上。)临武,(中。)蓝山。(下。)

      茶陵州,(下。)唐为县,隶南云州。宋隶衡州,升为军,复为县。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户三万六千六百四十二,口一十七万七千二百二。

      耒阳州,(下。)唐、宋皆为县,隶湘东郡。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户二万五千三百一十一,口一十一万一十。

      常宁州,(下。)唐为县,隶衡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户一万八千四百三十一,口六万九千四百二。

      广西两江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大德二年,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府言:“比者黄圣许叛乱,逃窜交趾,遗弃水田五百四十五顷,请募溪洞徭、獞民丁,于上浪、忠州诸处开屯耕种,缓急则令击贼,深为便益。”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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