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大知书院 > 五车书屋 > 冯梦龙 > 古今谭概 >
上一页  下一页
罚人食肉


  李载仁,唐之后也。避乱江陵,高季兴署观察推官。性迂缓,不食猪肉。一日将赴召,方上马,部曲相殴。载仁怒,命急于厨中取饼及猪肉,令相殴者对餐之。复戒曰:“如敢再犯,必于猪肉中加之以酥!”


五车书屋(iyoucaihua.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