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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黥


  陈东官苏州时,因断流罪,命黥其面,有“特刺配”字。黥毕,幕中相与白曰:“凡言‘特’者,罪不至是,而出于朝廷一时之旨,非有司所得行。”东即以“特刺”改“准条”,再黥之。后有荐其才于政府者,曰:“得非人面上起草稿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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