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随笔札记 > 散文随笔

撞死加缪的树

来源:散文天下 作者:叶输 2020-04-06

我曾在一张七十年代的法语旧报纸上读到过一篇纪念加缪的文章,彼时正是加缪逝世十周年纪念日。原文经过翻译,现摘录如下:
      我的祖父在巴黎郊外的蒙塔地区有一套房产,父母死后,我就和祖父住在一起。祖父是一个乖僻的老人,言语不多。他的卧室也是一个藏书室,四处都充满了陈年纸张的气味。我五岁的时候曾经在他的藏书室里偷过一套十七世纪出版的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我把书页撕下来叠成纸飞机,从窗外撂出去。那次祖父狠狠的用梧桐条抽打我,这是祖父第一次打我。
      我记忆深刻,在床上躺了三天。我恨祖父,也恨那根白晃晃的结实的梧桐条。我知道那根梧桐条是从院子前面的一棵大梧桐树上折下来的。那棵老梧桐是祖父小时候亲手植下的,如今,已是枝叶繁茂。
      在我十一岁那年,院子前面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
      一辆怕萨克轿车疾驰而来,像脱缰的野马,直直撞在了院子前面那棵梧桐树上。有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从车窗飞出,颅骨摔碎了,脖子当场折断。后来不时有人来到那棵树前,翘着屁股,举着照相机,在那里拍拍拍。
      后来,我知道那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叫加缪,他拿过诺贝尔奖,是我们国家的骄傲。这棵树也因此获得殊名:撞死加缪的树。祖父在那棵老梧桐的外围,修了一圈栅栏,向每个参观的人收取五法郎的参观费。要知道每年总有约莫一千名疯子,从世界各处寻来,拍一拍,摸一摸,那棵曾经撞死加缪的树。
      我感觉好笑,可是,祖父却常常感觉愧疚。他说他不该赚死人的钱,更不应该赚加缪的钱。那时候政府的救济金甚至不够我们的祖孙俩的日常开销,所以祖父只有继续愧疚下去。
      又过了两年。祖父说:十三岁的孩子,应该开始读点什么书了。于是他把一本培根的《论人生》递到我手上。现在想来,我对于人生的思索应该从那时就开始了。目前为止,我所记得的只有培根那犀利的总结话语: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培根之言,让儿时的我,对于知识或者说未知的世界,产生了隐隐约约的渴求欲望。培根确实是个善于总结的观察家,事实也只是个观察家,他晚年之举算是为自己掘了坟墓。
      一个月后,我把那本破旧的《论人生》还给了祖父,祖父又递给我一本《蒙田随笔》。他告诉我,好好读,这是个不错的家伙。于是我又开始了长达一个月的阅读。
      如果说培根是一潭死水,那么蒙田则是涓涓细流。培根是个外在的观察家,足够冷峻和聪明,而蒙田则是一个诚实的自醒者,宛如一个亲切的老友。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蒙田。尽管我十分怀疑当时年幼的我,是否读懂了个中滋味。
      这两本书算是我的启蒙读物。后来直到我碰见了卢梭。
      初读卢梭,只是趁祖父外出之际,随意从书柜中翻出的一本叫做《忏悔录》的书。当我读到那句:上帝塑造了我,然后把模子打碎了。我简直浑身颤抖。那种只有圣经中才能找到的自信从容的口吻,让我激动不已。卢梭开篇便以殉道者的姿态表明:这是世界上绝无仅有、也许永远不会再有的一幅完全依照本来面目和全部事实描绘出来的人像。的确,这是一幅关于人的画像。尽管我们的艺术和宗教源远流长,可是里面关于人的描述总是遮遮掩掩。人的智慧越高,似乎越难以直面自己。
      卢梭像暴风雨一样洗涤了我年幼的头脑,使我完全不在乎之前的培根和蒙田。我似乎找到了知音。如果说圣经是一本关于神的系谱,那么《忏悔录》就是一本关于人的样本。可笑的是我们身而为人,多数却活得并不像个人。
      和卢梭的邂逅,让我第一次感觉,祖父的藏书室是一个宝藏。那时候祖父的身体已经日渐衰微,我无法上学,只好在家中照料病床上的祖父。彼时,我已经十六岁了。我们的生活来源依旧是靠那棵撞死加缪的老梧桐。一年大概有五千法郎的收入。
      我如饥似渴的泡在祖父的藏书室里。
      我读到了东方的哲学典籍,有一个叫庄子的人使我对那个国家的古老思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从一个外文收藏家那里弄到了中国古代四大修身养性的奇书。庄生梦蝶的典故,在我看来,是有史以来最为诗意的唯心。
      当我渐次读完《小窗幽记》,《围炉夜话》,《菜根谭》,我便轻飘飘了。
      从此我染上了东方哲人的遁世情怀。我知道这种情怀自古被称为消极和不作为。我不这样认为。遁世,不过是为了更好的入世而已。可惜的是,后来这种古老迷人的东方情怀,几乎在遥远的中国销声匿迹。
      不过没什么,思想之羽翼早已登陆大洋彼岸。
      美国隐士梭罗,就是此刻走入我的阅读视野。在十七岁的那一年里,每天清晨,我都伴随着梭罗漫步在瓦尔登湖湖畔,和他一起感知,和他一起体验。他的前辈爱默生告诫美国和世界:我们太多透过先人的眼球在看世界,为何不自己体验呢?于是梭罗作为先行者,为后来者开疆辟土。同代人给他们贴上先验主义的标签。可是,真理是不需要标签的。
      梭罗的一生是一本流着血液的著作,是活生生的范本。我甚至爱他超过了古老的庄子。因为后者确实喜欢卖弄玄虚。
      我带着一腔梦幻进入了青春期。梭罗像一股清新的风拨开了我头脑中的迷雾。
     这时候祖父的身体已经江河日下,连说话都带着严重的喘气。三个月后,祖父抱着半本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另外半本,我已经说过,在我五岁那年叠成纸飞机从窗口撂了出去。
     我甚至觉得好笑,由于我五岁的顽劣,竟然害得祖父只忏悔了一半,就匆匆踏入了死亡之门。我奇怪为何祖父临死前,不抱着卢梭的《忏悔录》。后来我明白了,这是一种选择。无论你多么明智,对人生理解的多么透彻,你仍然具有选择的权利。祖父选择奥古斯丁而未选择卢梭,其实是选择了宗教的归宿。这不重要。
     虽然卢梭还原你一个透彻的人,可是毕竟没有归宿感。人总要相信某种永恒的东西才可以安然生,安然死。即便目前看来,这种选择是愚昧的。可是对于临死之人,愚昧和明智之争已经显得无足轻重。祖父的死是一个句号。我常常同情那些在车祸,火灾或者炮弹中死去的人,死亡对于他们而言,是一个顿号!任何没有经过平静思考的死亡都是一个顿号!他们在碌碌之中被死亡抹掉。
     祖父的死让我整日沉浸在悲痛之中。即在那时,我开始思考起生与死的问题。正如所有恋爱中的人都是诗人,那么所有自杀前的人都成了哲学家。
     我从窗外眺望那棵养育我和祖父十多年的老梧桐树,忽然感觉说不出的悲伤和荒谬。那棵老梧桐树挺立在夜色之中,多么像一个沉重的顿号啊!就是这个顿号,抹去了我们时代最睿智的头脑。在他尚未来得及考虑以何种信仰走上死亡之路前,死亡之门已经砰然关上。
     我在心中默想,如果不是那棵老梧桐树的话,加缪乘坐的车子或许会因为失控,闯入院子,撞断篱笆,不过那不足以致命。正是祖父幼年时代植下的一棵小梧桐,终结了我们时代最强有力的思想。多么荒谬。因果与逻辑在这里失去了意义。变得柔弱无力。
     在存在之思考上,宏观来看,没有任何逻辑可言。逻辑只存在于微观和细节之上。
    我把祖父埋在了院子里,希望故土可以给他安慰。尽管我从来都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但是我还是觉得这样做是有意义的。
     我开始阅读加缪的著作。
     那本《局外人》,我在一年之内阅读了二十遍。我感觉自己渐渐变成了默尔索。加缪的思想是一把火,焚烧了我从前从其他先哲脑中窃取的思想和认知。从第一遍阅读开始,我即肯定找到了永恒的知音。我并不认同那些把加缪等人说成是战后悲观情绪的弥漫和反思,那些教授和评论家总爱玩这一套。他们所有的能耐就是总结和归位,只要能说得通,就往那里嵌入。熟不知这世界上有多少讲得通的东西,却是实实在在的错误。
     生存之荒诞感,这是自人类意识产生以来,时时刻刻存在于我们生存中的,是问题的本质而不是一种特定时期的现象。为何会在战后产生,原因是战争深化了这种情绪,是思想的导火线。而不是本末倒置,把这种思想归结为战后悲观情绪。
     在这颗蔚蓝的星球之上,如果我们的存在是一种必然,那么相信这种必然性的人就是有神论者。无论他们信或不信那些业已产生的神。他们都是有神论者。只是他们的神他们自己叫不出名字而已。如果我们的存在是一种偶然性,那么这种偶然性对应的存在就是荒诞的,没有理由的。
     我喜欢加缪,胜于卢梭和梭罗。
     反对者们认为存在主义过于悲观。我实在为加缪感觉屈辱。人生之荒诞,只是一种状态。加缪提倡的解决之道就是选择。正因其荒诞,我们便具有了选择的权利。你可以选择你的人生,然后赋予其意义,借此意义度过一生便可。你对生活的参与就是对于荒诞的反抗。因此,反抗,即为救赎之道。
     最后一次,我花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加缪全集。然后,我点燃了祖父的藏书室。火已经越烧越旺,彤红的火光像一条长舌,向云端的主宰者炫耀他的自由。我跑到楼下,观看着这美妙的景象。忽然天空下起大雨。似乎在控诉这对于人类先哲的亵渎。我却越来越兴奋,简直像发疯一般,揉搓着自己湿淋淋的头发。我冲入火中,在一楼的储物间找到了一把斧头,趁着雨水的施礼,我把斧头疯狂的挥向院子前面那棵老梧桐——咔嚓,咔嚓,咔嚓——老梧桐轰然倒地。
     我不是妄想砍断那个死亡的顿号,我只是因为愤怒而无法自禁。那天夜晚,我浑身湿漉漉的坐上了开往巴黎的夜班火车——我要逃离祖父的阁楼,逃离这束缚了我的身体和头脑十八年的阁楼。
    
    
     (本文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抄袭,即以象征之手法展现自幼年到今日的思想认知渐变过程,或有不伦不类之嫌,苟博一笑。)
    
  




 作者:曾永球 回复时间:2011-09-26 07:57:01
  好东西!



 作者:gela58 回复时间:2011-09-26 11:10:01
  文笔流畅,一气呵成。



 作者:gela58 回复时间:2011-09-26 11:12:20
  文笔流畅,一气呵成。



 作者:rrlj 回复时间:2011-09-26 11:35:16
  好,不多见的好。



 作者:云海001 回复时间:2011-09-26 12:07:02
  学习



 作者:gela58 回复时间:2011-09-26 16:30:00
  心正笔正,笔正文正。



 作者:朴素大方 回复时间:2011-09-26 16:58:36
  我曾在一张七十年代的法语旧报纸上读到过一篇纪念加缪的文章,彼时正是加缪逝世十周年纪念日。原文经过翻译,现摘录如下:
  
  是写的还是摘录的?



 作者:月转妆楼 回复时间:2011-09-26 16:58:55
  没有理由,只是直觉荒诞!



 作者:朴素大方 回复时间:2011-09-26 17:10:34
  
  再读一遍,看出是编的了。
  
  书话的旧贴。:)
  
  



 作者:楚些 回复时间:2011-09-26 20:07:41
  让我想想,我是那个长贴的主要歪楼者,因为关注,所以注意到这篇文章,我为何要留下这么一段话,其实很简单,我们都需要基本的诚实。
  文章确实很好,但不是楼上朋友所说的流畅什么的,首先是立意的好,从这个立意,我就能判断出作者是个特别喜欢奇思妙想的家伙(无任何贬义)
  其次是处理,依照我的判断,谈不上非常深刻,不能因为提到了卢梭,加缪等,就深刻了,但是,这篇文章有一种本真触及的味道,我说这个我不知作者能否彻底明白,如果不能,请关注基洛夫斯基的电影,所探讨的偶然性问题,(这段话透露出我骄傲的一面,即,我既然敢留言这么长,是因为,我对楼主提到的所有人物的书,都读过,深刻地把握肯定谈不上)
  最后,我要说的是,这个文本中,还隐藏着一些危险性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分裂和过度的反抗,我虽然不是宿命论者,但我依然认同庄子的判断:知其不可为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



 作者:云海001 回复时间:2011-09-26 23:37:10
  中午用手机读的。
  有才气。
  后来你再写过这样有才气的文章吗?
  
  修文,先修身,后者更难一些。
  
  另,楚些先生,我嗅到你身上有一股匠气。以前没说,今天告诉你。也许是我感冒了,我不知道,对不对请你见谅。



 作者:小梦迷 回复时间:2011-09-27 00:01:48
  散文天下很多人连这篇文章读起来都困难,休谈让他们写出这样视角独特,富有想像力的文章来?只能写一些游记啊什么的



 作者:长沙艾敏 回复时间:2011-09-27 03:01:03
  游记不是那么好写的.流水帐倒是容易.
  
  不是喜欢加缪就非得否定卢梭和梭罗,,心态/观念而已.人生经历这样的反思是有益的.



 作者:王羽兰 回复时间:2011-09-27 20:52:11
  自认写不出这样精炼、深邃而洒脱的文字!一见之下我就被深深吸引,以近年少有的认真一字一句读了两遍。感觉自己的文章一下子就变得黯然失色,不值一看了。
  加缪的名字见过,但因为一次也没接触过他的作品,见到了也就轻飘飘的过去了。此时却有了欲读为快的念头,上《百度》一查才知道,怪不得呢,人家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哦!
  本文若果为作者上高中时所作,除了惊叹我一时真不知说什么好。这种超凡脱俗的成熟与高度,即便现在我也无法达到。学无止境,真得活到老学到老啊,这是萦绕我一整天的由衷的感叹!



 作者:长沙艾敏 回复时间:2011-09-27 21:34:16
  真正的文学是无声的,沉默的,不是靠攀比和炒作,更不是靠喇叭自吹自擂,那会害人的.



 作者:眉山周闻道 回复时间:2011-09-27 22:17:52
  不错,红。

加缪的《局外人》与萨特的《恶心》一起奠定了存在主义文学的基础。应该说,加缪的时代正是西方工业化蓬勃时期,与我国目前发展阶段差不多。我想,世界的荒诞与存在的荒诞,正是这个阶级的社会特征。因此,重谈加缪,倍感亲切。



 作者:小李佛 回复时间:2011-09-27 23:21:21
  
  
  
  惭愧,头回听说加缪这个人,明天去买本《局外人》拜读一下。
  



 作者:艺德阁 回复时间:2011-09-27 23:32:49
  那位小李佛,别,千万别!提醒你,老子孔子的文化都是人造出来的,不就加缪嘛,,,从咱老祖宗的窑里挖出来的东西才是好东西。管他加什么料,从现在社会逮到什么的就是什么!



 作者:艺德阁 回复时间:2011-09-27 23:35:20
  嘿嘿,不过你要买俺也阻挡不了的。促进一下文化事业也是好事一件。



 作者:长沙艾敏 回复时间:2011-09-28 04:01:02
  你的理解能力实在太差劲,让人失望,难怪写出这么浅薄的文字,更悲哀的是居然还得了红脸.
  
  你以为浅显的思想包裹几个西方人名,就变深刻了?别人读不懂你这故弄玄虚的文字,你就以为全天下人读不懂了??散文天下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好糊弄,那么容易看见个外国作家名字就盲目地膜拜!
  
  
  别人意淫至少还不伤人,没见过你这么意淫了还真把自己当回事的.
  
  奉劝你达不到那个深度,就低下头来先学会写浅显的,浅显的写不了就先学会做人!
  
  读不懂我回复之人,我一向懒得纠缠,你好自为之,是为最后回复.



 作者:眉山周闻道 回复时间:2011-09-28 09:30:13
  “阶级”二字系笔误,才发现。
  
  你说的“西方古代神话中的西西弗,普罗米修斯,阿基琉斯,俄狄浦斯等”中的“荒诞情绪”,与西方现代主义产生的社会背景的荒诞是两码事哦,你说的“荒诞情绪”折射,可追溯到中国古代神话传说和志怪小说,去远了!
  
  作者:叶输 回复日期:2011-09-28 01:22:28 
  
  
    @眉山周闻道 2011-09-27 22:17:52
      不错,红。
    加缪的《局外人》与萨特的《恶心》一起奠定了存在主义文学的基础。应该说,加缪的时代正是西方工业化蓬勃时期,与我国目前发展阶段差不多。我想,世界的荒诞与存在的荒诞,正是这个社会特征。因此,重谈加缪,倍感亲切。
    -----------------------------
    指正一下,存在的荒诞感,并不是这个阶级社会的特征。而是智慧生灵,生而有之的东西,估计西方古代神话中的西西弗,普罗米修斯,阿基琉斯,俄狄浦斯等,皆是这种荒诞情绪的折射。
    这个社会,只是深化剥离出这种情绪而已



 作者:gela58 回复时间:2011-09-28 11:14:23
  女士说两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刚柔相济,方为君子。



 作者:王羽兰 回复时间:2011-09-28 16:03:35
  记得很多年以前看司汤达的《红与黑》中某一章节的题记说道,少女艳若桃花,却偏偏搽上胭脂。我记性差,书又不在手头,原话大致是这样。
  我理解司汤达的意思是说,人要有自信心,不要以为什么都是别人的比自己的好。胭脂不若桃花红,不是自卑是什么?
  我看叶输的《撞死加缪的树》后的心理就是这样的,“自认写不出这样精炼、深邃而洒脱的文字!”因为一是文章确实文笔好,二是初来乍看,新鲜奇特,急性子的我写的急,发的急,没想到顾及什么。待到此后一琢磨,嗨,“隔锅饭香”,光顾着先尝叶输的隔锅饭去了,倒把自己的饭锅味儿给忘了。刚刚回头再尝尝自己的饭锅,咦,稀饭、馍馍虽不是牛奶、面包,可也是各饭各料,各有味道呢。咋就忙不迭地先“自认”了呢?一向最看重面子的我置尊严何在?一番检讨,还是自己那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作怪。一看见西方女郎的时装长裙,我的老土褂裤就自惭形秽、自愧不如起来,
  其实还有一重原因,我以往看《译文》与《世界文学》,最爱那欧化的翻译语言,给人以异国情调的领略、体验,极大满足了我对异域风情的向往,好像咱也出国旅游了一样。
  重拾自尊,重振自信。即便深度不够,咱也把稀饭、馍馍再来个深加工,轻易不再说“自认”!



 作者:王羽兰 回复时间:2011-09-28 16:31:49
  应为桃花不若胭脂红。我这急性子又是没看就发,后悔晚矣,爱完美的我只得眼巴巴地看着那不完美的缺陷。唉!



 作者:gela58 回复时间:2011-09-28 19:05:57
  叶输叶输,一听就知道是怜香惜玉的名字。



 作者:昌平飘香 回复时间:2011-09-28 22:55:08
  学习!



 作者:增焕 回复时间:2011-09-28 23:02:43
  爱完美的我只得眼巴巴地看着那不完美的缺陷——王羽兰
  ------------
  今日读到的最完美的一句!



 作者:艺德阁 回复时间:2011-09-28 23:31:12
  叶输叶输,一听就知道是怜香惜玉的名字。
  -------------------------------------------
  
  嘿嘿,今晚终于恍然大悟!叶输---耶苏,是也!上帝!!买尬!!!



 作者:眉山周闻道 回复时间:2011-09-30 08:38:11
  网络是一面多棱镜,展示台,孰是孰非,大家心中自有一杆枰。想起卞之琳的诗:“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看你……”



 作者:最后只剩遗憾 回复时间:2011-09-30 08:56:50
  占位,品文,享受。



 作者:gela58 回复时间:2011-09-30 10:31:47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作者:王羽兰 回复时间:2011-09-30 20:33:31
  除非一等一的天才作家去辨识另一个天才作家,因为文章本质,匠心同运,自然有共振。除了托尔斯泰谁敢这样批评莎士比亚?除了纳博科夫谁敢这样讥笑塞万提斯?殊不知配得上他们的批评,也得够资格才行。
  
  
  很想再看到识见出众、言辞犀利、文笔了得的叶输的文章。。。



 作者:拂云仙子 回复时间:2011-10-01 23:55:01
  看文章还挺好,看这么多回复看的人晕。



 作者:gela58 回复时间:2011-10-02 16:25:33
  他纵有千错万错,不及你一错。
  
  他是骂人,你是杀人!
  
  
  何年何月我们人类才能够不再杀人!
  要做的第一步:一定要让每一个人都拥有说话的权力,即使他说的是污言秽语。



 作者:云舒07 回复时间:2011-10-03 08:11:46
  蔑视娘们,,你不是娘们所生?/蔑视中年娘们??可她们可以管你叫孙子!!
  ------------------------------
  原话不知是什么,估计是不好听,否则就不会封。但上面的是谁说的?这个也该封了。



 作者:王-立 回复时间:2011-10-03 08:26:25
  叶输给封了呀?
  也好,抛弃烦恼,自在生活。



 作者:王羽兰 回复时间:2011-10-03 11:32:37
  一直奇怪叶输为啥自己封自己,原来是这样。因系第一次见封帖,没看明白。
  



 作者:之字 回复时间:2011-10-03 22:38:37
  
  作者:云舒07 回复日期:2011-10-03 08:11:46  回复
  
    蔑视娘们,,你不是娘们所生?/蔑视中年娘们??可她们可以管你叫孙子!!
    ------------------------------
    原话不知是什么,估计是不好听,否则就不会封。但上面的是谁说的?这个也该封了。
  
  
  呵呵呵呵,这里有混水,好,我来也~~
  
  其实你要是对这个家伙的原话感冒,可以去咨询管理方,他们看得到。
  
  还是别看了吧,免得气坏你娘。名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攻击女性的言论。斑竹的回复是反问,显然有对他原话的引用。
  
  很奇怪有些没脑子的人把斑竹一棍子打死,把网络混混奉为上帝的动机。物以群分啊。
  



 作者:小李佛 回复时间:2011-10-03 23:16:59
  
  
  
  版主封的没错。
  
  不过,有人犯了同样的错误,却没有一个版主敢封,甚至连编辑都装作没看见,这,不公平。
  
  



 作者:之字 回复时间:2011-10-03 23:21:29
  楼上的是明白人,给他们斑竹投诉,从第一个斑竹开始。



 作者:小李佛 回复时间:2011-10-03 23:37:54
  
  
  
  来抱抱叶输的“遗体”,感谢他曾经为我说话。



 作者:活力夏美 回复时间:2011-10-05 19:29:32
  楼上的是明白人,给他们斑竹投诉,从第一个斑竹开始。 www.bfblw.com



 作者:小李佛 回复时间:2011-10-05 19:52:53
  
  
  
  如果版主是领工资的,我早就去投诉了。
  大家都是玩玩,封了再注册一个,也不费事,还有点凤凰涅槃、死而复生的味道。
  太较真的话,版主就没法干了,论坛也可以关闭了:)



 作者:小李佛 回复时间:2011-10-05 20:04:59
  
  
  
  转载一个笑话,大家乐呵乐呵:
  
  月转妆楼: 基层女干部给省城领导送礼,慎重拿出两套方案:如果领导不是很热情,送土特产;如果领导很热情,送购物卡。第二天,进城到领导家,领导倒茶很热情,决定送卡。边喝茶,边紧张满头汗,临出门时掏出卡放茶几上。逃回宾馆,怎么也开不了门,原来刚才送的是宾馆房门卡!当晚,她没睡好,领导也是一夜未眠。
  



 作者:gela58 回复时间:2011-10-05 20:32:31
  
  我去地狱,
  路过天堂;
  看到了天堂里的罪恶,
  更加向往地狱的美好!



 作者:四季之人 回复时间:2018-10-12 18:56:56
  记号



 作者:四季之人 回复时间:2018-10-12 19:01:42
  记号



 作者:黑子和黄毛 回复时间:2019-02-26 01:15:44
  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作者:王羽兰 回复时间:2019-02-26 18:27:06
  重见这个帖子,激动之外,竟还有一种老友相逢的亲切之感。
  不觉已是八九年过去,斗转星移,诸多变迁,怎不令人感慨万端。
  至今难忘初见之下的种种惊羡,故谓之“不同凡响”。
  即到今日,再读再看,作为曾经的存在,仍是与众不同。
  这不变的评价只能说明一点,这么多年自己的文学修养与艺术水平毫无长进,依然浅显与短见。
  而作为文学作品的艺术特色和作者本人的写作风格,有些人的高度确实是很不容易超越的。
  作者推荐的加缪的《局外人》一直想看却一直没看。主要原因是心思和时间都给我的小孙女所占。
  再之是一直没见到这本书,所谓无缘得见吧。
  当然这显而易见只是在找理由找借口。
  真正需要真正喜欢,那是毫无理由而言的哟。
  其实真正阻止我的,是我自己不思进取、不敢挑战的惰性和懦弱。
  一贯认为,要达到、要超越有些人,除了要先“照照”自己“够不够格”而外,最起码要先了解和洞悉他(她)们。
  还有,观念不同,观点不同,看法不同的人们,是不是就要视为对立,视为异己,视为洪水而极端排斥,避之不及?
  好比百花园里,是要百花盛开春色满园生生不息的好,还是要一花独秀清一色之外自生自灭的好呢?
  多么想见到作者本人,多么想向他求教,多么想在艺术表现构思与手法的独到、精湛上,有所借鉴啊!

相关栏目:
猜你喜欢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