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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小说 才子

来源:短文故乡 作者:闪灵时刻 2020-04-05

  

  才子


  在食堂后面的那口废弃的大锅中,人们吃剩下的食物倒在里边,搅成了稀泥酱,,这过了几日尚未有人来收,散发着恶臭。
  三月,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他照旧又再用木棍粘着潲水在墙面与地上写起字来。
  身上看不出颜色的张衣服和他的面孔一样,只是给人终究象一个污点的深刻印象。
  他年已二十五,在红果镇很是有名,在镇子里流浪了两三年,被定义为一个传奇的悲情的文化疯子。
  文化这个词也许有点夸张,但就偏僻的红果镇讲,那些无知的山民看来,他确实等同于他们心中的文化。
  据说他成绩一向很好,可是家境却贫困不堪,这样的例子似乎很多,举不胜举,最后考上大学,却凑不起学费,他性格过分内向,大学梦破灭,他闷着,没多久便神志不清,从村里跑到红果镇,到哪儿都用木棍写字。
  红果镇的许多场所都留下了他的笔记,但他尤其喜欢在食堂后边的潲水锅那儿写,很多人都说他的字写得非常好,好到何等程度,人们的评价是,
  仅次于书法家,至于他写了什么,人们却说不清楚,他们也许是全然去欣赏他字的优美,从而忘记去注意他要表达的内容。
  后来,我明白内容是最重要的;或许他在写诗,说不定是传世的佳作,如格尔德林,如海子,或者是在写小说,一部伟大的长篇,如卡夫卡。
  然而,这一切都看不着了,他那些字或表达的内容很快就被风吹雨打磨灭,倘若他是用刀刻下的,我现在还可以认真去考究一番。

  红果镇的好友王为跟我说过,他是一个好学生,一个穷学生,最后成了一个想象家。
  就是说,发疯其实是一种解脱。
  叔本华说人生最好的解决方法便是发癫狂和去自杀,这是很好的,如果不行就去提高审美能力,做文学或艺术家。
  王为认为他首先发疯了,然后又去写字,可以理解为一种创作,发狂后的诗或妙语短句,这让我想起了凡高,也许把他拔得太高,而不恰当,
  但是这样的疯子确实很有趣,倘若就疯子来比,可能也是属于那出类拔萃的。
  我们想象他很伟大,因为我们可怜他。
  他就象一个鬼,孩子们就常常这样说,傻愣愣怪西西。
  他如果读了大学,一切就妥当了,在大学里照旧是个优等生。
  幻想一下他在大学的风貌,在看看他现在的形象,不得不让人叹息,这命运也就有了天壤之别。
  假设出来的他和现在的他,完全不是一个人。
  但也有人提出反对的意见,说是亚根儿不是那么回事,他不过就是一个疯子,还写字呢,你还没看见写什么,瞎扯淡,用潲水涂鸦一下,就有文化,
  那你怎么不说他边涂还边舔食着潲水呢,他确实在吃那东西啊,他那是疯病后的胡闹,他还写作呢,狗屁。
  你们附于了他所谓的不幸和好学的形象,其实他不过就是一个疯子,你们想啊,编造啊,有了这么一个传奇的人物,你们摸摸你们的脑袋,
  是不是也出了问题。
  这人很郑重,说以前就和疯子做过邻居,他也就初衷读了一年,之后脑壳就生锈了,渐渐的认不着人,喜欢涂鸦,写的什么字,不过是乱图乱画。
  那人说,
  不知道谁他妈的传的,他没条件上成大学才这样,笑死我了。就事正常,我估计他也念不了,因为他成绩一直在班里都是末尾,这样考个屁的大学啊!
  你们把他说成一朵花,也不去调查一下,花椒寨谁不晓得他,天生的大傻逼。
  这人的话大家都报之一笑,过了又忘了,照旧相信原来的,他还是那个因为经济困难而无法念大学的可怜的才子,也没谁去调查,
  到现在我们认为他是个有才的家伙,这成了主流,没人想去怀疑,也没必要怀疑。
  至今我都这样认为,我在写一个传奇,红果镇一个不可或缺的独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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