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知书院 > 笔记杂录 > 东斋记事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一七五



      虞部员外郎张著通判潭州,春时祀于南岳,旧制:设位于坛,敷席于地,列笾簋牲醴之品。当设席之际,著往往以一足指画。祀罢还府,坠马折足而卒。三司副使李寿朋奉敕祭西太一宫。

      李平生不能食素,是日五鼓奉祀,遂茹荤而往,方升殿,暴得疾,口鼻流血,左右扶下殿已卒矣。噫!然也慢神而速咎邪,何诛责之遽也,可畏哉!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五车书屋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