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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吾敬故谓之内也



      先生治天下之具,五典、五礼、五服、五刑,其出乎身,加乎民者,莫不本之于心。以为之裁制。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故孟子答公都子言义,而举酌乡人、敬尸二事,皆礼之也,而莫非义之所宜。自此道不明,而二氏空虚之教至于槌提仁义,绝灭礼乐,从此起矣。

      自宋以下,一二贤智之徒,病汉人训诂之学,得其粗迹,务矫之以归于内,而达道达德、九经三重之事置之不论,此真所谓“告子未尝知义”者也,其不流于异端而害吾道者几希。

      董子曰:“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以此操之,义之言我也。”此与孟子之言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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