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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被撵,绝不是袭人告密

来源:书话红楼 作者:时髦的傻子 2020-03-10

  作者:时髦的傻子

  最近在“红楼梦吧”里见到一个被吧主加精了的帖子,叫做:“晴雯被撵,告密者非袭人莫属!”。楼主罗列了七条所谓驳不倒的证据,因其篇幅太长,这里不予列出,有兴趣者可参阅原帖。
  其实这个问题由来已久,而且从普通读者到红学家,应和着甚众。比如早在道光年间,就有一个叫涂赢的文学评论家说袭人是“奸而近人情者,阅其平生,死黛玉,死晴雯,逐芳官、蕙香,挑拨秋纹、麝月等等,其虐肆矣。”,把袭人说得很是不堪。但晴雯被撵究竟是不是袭人告的密?对此,著名红学家周思源先生概括为八个字:“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下面,笔者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证明:“晴雯被撵,绝不是袭人告密”。
  一、袭人的人品绝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卑鄙。
  袭人是《红楼梦》里男一号贾宝玉的首席大丫头,是曹公着意刻画的一个重量级人物。在宝玉所有丫头中,她分量最重,戏份最多,而且是唯一一个与宝玉有过肌肤之亲的人。因她心地良善、温柔和顺、对人和气,处事稳重,工作认真,故深受贾府上下人众的喜爱。同时由于她受封建礼教的影响较深,在这一点上,可以说和王夫人、薛宝钗等人气息相投,都是封建礼教忠实的卫道士。不论对人对己都按照封建礼教的标准去衡量、去要求——当然,至于说和宝玉僭越礼教有了肌肤之亲因事出有因,另当别论。因而,袭人深得王夫人赏识,后来被王夫人暗地里提拔为姨娘。
  曹公为袭人取了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姓花,叫袭人。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肯尽职任,遂与了宝玉。宝玉因知她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更名袭人。”大家都知道,曹公在为红楼人物取名时是极为缜密的,无不倾注着自己的爱憎情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花”往往代表着花季少女,再配上“袭人”二字,无疑是一个极为美好极为动听的名字,明显透露出曹公对这个人物的喜爱之情。曹公正因为喜爱袭人,才把她和晴雯两个人写进“金陵十二钗”的又副册里。当然,“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还有其他人物,但明确写出来的就这两个人。而且,曹公还在“万艳同悲”的大氛围中为袭人设计了一个相对较好的归宿——后来嫁给了容貌、人品都比较出色的贾宝玉的朋友蒋玉菡,应了她抽花签时的谶语:“桃红又是一年春”。须知,像这种结局比较美好的情况,在红楼诸钗中为数并不多,曹公能慷慨地安排给袭人绝不是随意的。 有句著名的脂批叫做“晴有林风,袭乃钗副”。所谓“袭乃钗副”绝不是说袭人是薛宝钗的简单的翻版,只是说袭人在脾气、性格、涵养、修为、尊奉封建礼教等方面和薛宝钗有相似之处。但是她和宝钗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薛宝钗是个冷美人,铁石心肠。“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里,她抽到的那个花签就是“任是无情也动人”。所以宝钗是“无情”,而袭人却是“有情”。金钏之死,薛宝钗就表现出那种对下人生命的冷漠态度:“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而“袭人听说,点头赞叹,想素日同气之情,不觉流下泪来。”袭人不仅为金钏之死同情落泪,而且点头赞叹。赞叹什么?就是赞叹金钏这种以死来证明自己清白、追求自己人格尊严的刚烈。这一点很重要,曹公绝不会信笔写在袭人身上。
  在怡红院的所有丫头中,数晴雯桀骜不驯而又心直口快,嫉恶如仇而又口角锋芒。她看不惯袭人、麝月、秋纹等人的甘做奴才的媚态,每每出言讥讽,甚至把袭人叫做“哈巴狗儿”。这里面,更多的成分是整日价在一块耳鬓厮磨的女伴们日常生活中相互间的戏谑、打趣,闲中取乐。即便是闹翻了脸,变颜变色甚至吞声饮泣,也是几个天真烂漫的少女之间口角摩擦的儿女情常。如果说袭人对晴雯的口角犀利、屡次顶撞会耿耿于怀,甚至记做仇恨的话,那也太不符合袭人那种宽厚忍让、“心地纯良”的个性了。
  总之,曹公不会把自己喜爱的袭人写成一个见利忘义、卖友求荣、踩着别人肩膀上位、落井下石的势利小人。也不会把“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仅有的两个人,一个写成江竹筠,而另一个却写成甫志高。因而,说晴雯被撵是袭人告密,无论是从袭人的人品上来分析,还是从曹公的写作意图上来分析,都不具备这种可能性。
  二、第74、77回文本显示出的信息充分证明,说晴雯被撵是袭人告密纯属无稽之谈。
  下面主要按照第74、77回文本的先后顺序逐条进行分析————
  (一)、细看文本,通过“王夫人气色更变”、“(王夫人)越发泪如雨下,颤声说道”、“王夫人又哭又叹说道”、“‘外人知道,这性命脸面要也不要?’凤姐听说,又急又愧,登时紫涨了面皮,便依炕沿双膝跪下,也含泪诉道:……”等等细节,不难看出“绣春囊事件”对诗礼簪缨的贾府来说,无疑是一件惊动上下的大事。正是由此发端,才有了“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才有了晴雯被撵的悲剧。这是晴雯被撵的外部诱因,从起因上来说和袭人没有任何关系。
  (二):“王善保家的道:‘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大不成个体统。’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象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
  曹公写得很清楚,是王善保家的告了晴雯一状才触动了王夫人对往事的记忆,注意起这个晴雯来。至于王善保家的为什么要告晴雯,曹公也说得很清楚:“这王善保家正因素日进园去那些丫鬟们不大趋奉他,他心里大不自在,要寻他们的故事又寻不着,恰好生出这事来,以为得了把柄。又听王夫人委托,正撞在心坎上……”
  此时对于王夫人来说,谁是晴雯,晴雯是谁?根本就对不上号。说明袭人能和王夫人说上话不假,但此前她从未向王夫人透露过有关晴雯的任何信息,更谈不上告密。若不是王善保家的诬告,王夫人真还不知道哪一个丫头是晴雯。
  (三):“王夫人一见他钗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而且形容面貌恰是上月的那人,不觉勾起方才的火来。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心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今既真怒攻心,又勾起往事,便冷笑道:‘好个美人!真象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你干的事,打量我不知道呢!我且放着你,自然明儿揭你的皮!宝玉今日可好些?’”
  王夫人说晴雯:“你干的事,打量我不知道呢!”这其实是王夫人的恐吓之词。晴雯究竟干了何事?王夫人确实不知道。如果知道,何须用“宝玉今日可好些?”作进一步的试探?而且晴雯并没有“以实话对”,王夫人竟然“信以为实”,忙说:“阿弥陀佛!你不近宝玉是我的造化,竟不劳你费心……”说明此前王夫人对晴雯的情况是一无所知,甚至不清楚晴雯也是经常和宝玉有密切接触的四个大丫头之一。可见袭人此前并没有告密行为。
  “‘既是老太太给宝玉的,我明儿回了老太太,再撵你。’因向王善保家的道:‘你们进去,好生防他几日,不许他在宝玉房里睡觉。等我回过老太太,再处治他。’”————此时此刻,王夫人已经决定了要“撵”晴雯,而且已经叫王善保家的把晴雯看管起来,实行了“双规”。到此为止,撵晴雯和袭人还没有任何关系。至于王夫人说“等我回过老太太,再处治他。”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不愿落个“目无尊长”的名儿罢了。后面的事实也证明,她既然决定了撵晴雯,就不会先去回老太太。因为她怕回了老太太撵晴雯难以兑现。而且她也断定,来个“先斩后奏”老太太也不会为一个丫头和她过不去。
  (四):“这里王夫人向凤姐等自怨道:‘这几年我越发精神短了,照顾不到。这样妖精似的东西竟没看见。只怕这样的还有,明日倒得查查。’”
  有人说袭人是王夫人“钦点”的“密探”,着意安排在怡红院里的耳目,每月还领着“特殊津贴”。袭人在尚未确任这一身份的时候,她还曾经向王夫人献言献策以博取进身上位的机会,现在有了这种身份,更应该对怡红院的所有情况“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尽到高级奴才的职责才是。但文本透露出的信息却是:对怡红院的一切私密活动,不要说晴雯,就是芳官和蕙香等人的所作所为,袭人也从未向王夫人透露过一丝一毫,结果造成王夫人对此事是两眼乌黑,概不知情,不得不为自己疏忽大意而引发“自怨”。
  (五):从第74回王夫人决定撵晴雯到第77回事实上的撵晴雯,这里有个时间差。有些人就是利用这个时间差说事,说就是在这段时间里,王夫人追问了袭人。袭人不仅供出了晴雯,还供出了芳官和蕙香(四儿),成为怡红院丫头里的可耻的叛徒。事实真的如此吗?请看————
  大概曹公就怕读者对袭人有所误解,所以在写到第77回晴雯被拖出去之后,专门做了一番交代:“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中。因节间有事,故忍了两日,今日特来亲自阅人。”
  —— 究竟是谁抖出了怡红院的秘密?说得很清楚,是王善保家的,是那些“和园中不睦的”。如果非要说是袭人告的密,那么她就不应该或者说她根本就不敢交给王夫人一本糊涂账。王夫人查人时应该说:“蕙香出来!你不是说过和宝玉一日生日就是夫妻吗?”没必要再问:“谁是和宝玉一日的生日?”还得老嬷嬷指出:“这一个蕙香,又叫作四儿的,是同宝玉一日生日的。”说明王夫人根本就把人和事对不上号。再则,如果说袭人告密,那么怡红院的私密情况应该只有王夫人一个人知道,下人老嬷嬷怎能知道一个叫“蕙香又叫作四儿的”和宝玉一日生日?难不成王夫人得到袭人的密报之后,还要专门通报给奴才们?
  再说芳官,王夫人对她是极为熟悉的。当日荣国府遣散戏班子,有不愿回家的戏子要分派到各房,就是王夫人亲自指派的。她对把芳官指给了宝玉很清楚,甚至对芳官调唆宝玉要柳五儿的事都知道了。但是此时,她却把芳官和“耶律雄奴”根本就对不上号, 还要问:“谁是耶律雄奴?”还得老嬷嬷们指出。和上面的情况一样,如果是袭人告密,那么,“耶律雄奴就是芳官”这一情况王夫人就应该知道而且只能是王夫人一个人知道,但现在偏偏王夫人不知道而老嬷嬷却知道,这又是何道理?所以,说袭人出卖了晴雯出卖了芳官和蕙香,实在是太无道理!
  当然,有人会问,怡红院的秘密那些“和园中不睦的”比如老嬷嬷们怎么能够知道呢?王夫人说的:“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这里的“耳”难道不是指袭人?难道不是袭人密报的?其实,所谓“心耳神意”是指一种虔诚的心愿意念,并非是说“耳报神”袭人。如果说袭人就是王夫人的“耳报神”,那么袭人为什么任何情况也没向王夫人汇报过,以至于引起王夫人因失察而引发的“自怨”,这岂不是袭人大大的失职?至于怡红院的秘密那些“和园中不睦的”怎会知道?请看下一点分析。
  (六):那么,那些“和园中不睦的”究竟是怎么了解到怡红院的私密的呢?曹公通过袭人之口说得很清楚:“你(指宝玉)有甚忌讳的,一时高兴了,你就不管有人无人了。我也曾使过眼色,也曾递过暗号,倒被那别人已知道了,你反不觉。”这就和前面的内容对了榫————原来是贾宝玉自己口无遮拦,有泄密行为!这是其一。再则就是那些“和园中不睦的”,必会时时留意着怡红院里的风吹草动,很不得马上找到机会泄泄私愤才痛快。就像现在的“人肉搜索”无缝不钻,什么样的机密能够瞒过他们的耳目!三则,只要宝玉说话涉及到怡红院的秘密,袭人就赶紧使眼色、递暗号,生怕别人听了去。这正好从另一侧面证明袭人本来就是怡红院私密的保密者而不是泄密者,她怎能会去告密?
  可能会有人说,这是袭人在推脱责任。撵人这么大事,王夫人肯定要追问袭人详情,袭人肯定会告密。如果非要这样说,那么请看,没有受到责罚的并非是袭人一人,还有麝月和秋纹。对此,甚至贾宝玉都对袭人提出了疑问。但是细想想,你袭人是王夫人恩赐的姨娘,领着“国务院的特殊津贴”,却没有提供有关怡红院的任何情报,这不仅是失职,也是对王夫人的严重失信!王夫人问你袭人还怕你再隐瞒情况,还不如去问麝月或秋纹来得实在。也就是说,即使怀疑,也不应该一口咬定叛徒就是袭人。三个嫌疑者偏要认准一个人,这对袭人有失公允。
  可能又有人会说,王夫人毕竟是主子,你袭人毕竟是奴才。只要主子垂询,你袭人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肯定不敢违拗,肯定会详细禀报,供出晴雯、芳官、蕙香等人的私密活动。事实果真如此吗?请看后面的分析————
  (七):“袭人听了这篇痴话,又可笑,又可叹,因笑道:‘真真的这话越发说上我的气来了。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他。想是我要死了。’”
  ——这里袭人骂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完全是为宝玉的身心健康着想,有意要打断宝玉的痴心妄想,减轻宝玉心中的痛苦,而绝非是对晴雯仇恨的宣泄。请看:“宝玉听说,忙握他的嘴,劝道:‘这是何苦!一个未清,你又这样起来。罢了,再别提这事,别弄的去了三个,又饶上一个。’袭人听说,心下暗喜道:‘若不如此,你也不能了局。’”
  “宝玉乃道:‘从此休提起,全当他们三个死了,不过如此。况且死了的也曾有过,也没有见我怎么样,此一理也。如今且说现在的,倒是把他的东西,作瞒上不瞒下,悄悄的打发人送出去与了他。再或有咱们常时积攒下的钱,拿几吊出去给他养病,也是你姊妹好了一场。’袭人听了,笑道:‘你太把我们看的又小器又没人心了。这话还等你说,我才已将他素日所有的衣裳以至各什各物总打点下了,都放在那里。如今白日里人多眼杂,又恐生事,且等到晚上,悄悄的叫宋妈给他拿出去。我还有攒下的几吊钱也给他罢。’宝玉听了,感谢不尽。”
  撵晴雯时“王夫人吩咐,只许把他贴身衣服撂出去,余者好衣服留下给好丫头们穿。”当时袭人就在现场,完全知道这是主子盛怒之下下的死命令。她也知道违拗主子命令一旦被察觉会有什么结果。但是她并没有服从命令,而是违拗了主子,偏把晴雯“素日所有的衣裳以至各什各物总打点下了”,还拿出平日积攒的几吊钱,悄悄让人给晴雯送去。————这种为了朋友而不顾自己身家性命的“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迈行为,不惟令许多女子赧颜,恐怕众多的须眉男子也要自愧弗如!这也从另一侧面证明了袭人的人品高尚。绝不是有些人凭自己的主观臆断认定的那样,说袭人是一个品质低劣,手段卑鄙的邪恶小人。
  客观地说,曹公笔下所有的红楼人物都是立体的、丰满的、灵动的,绝对无法用简单的“好”或“坏”去衡量、去评价、去定论。尽管有许多人(也包括笔者)厌恶袭人,但经过以上剖析,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晴雯被撵,绝不是袭人告密!”
  这里需要郑重声明的一点是,作为一个《红楼梦》的爱好者,对贾宝玉的所有丫头,多少年来笔者一直是喜欢晴雯而厌恶袭人、厌恶麝月,笔者绝不是有些人所谓的“袭粉”。写此文的目的是为了还袭人一个公道而不是要把袭人说成无暇的碧玉。“人无完人”,袭人身上自然有着被封建礼教戕害的深深的印痕,好多地方表现出“甘愿为奴”的惰性等等,但这些方面不属于本文讨论的内容,所以不予展开。“晴雯被撵”有着更为深层的原因,实际上是贾府里领导阶层之间权力斗争在现实生活中的反映,绝不是“袭人告密”那样简单。但这也不是本文讨论的内容,而且笔者自感才疏学浅,所以也不敢展开。
  ————谨以此拙文作为“晴雯被撵,告密者非袭人莫属!”一文的答复。不恭之处还敬请谅解。错误之处敬请拍砖。





作者:邯郸夏 回复时间:2014-12-15 00:09:00
  好帖!
  楼主分析得严丝合缝,无懈可击。
  袭人告密之说在书话基本已经没了市场。
  这样的好帖,倒显得冷落了。
  只是,这帖子发出来时我怎么没看见!

  




作者:LUSCW 回复时间:2014-12-15 00:44:00
  很有意思,有启发
  




作者:haipingsese 回复时间:2014-12-17 12:49:00
  说的有理!我也觉得,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等嫁了人,大部分就俗了。等成了大妈,不可厌可恨的,是少数了。
  只说女孩子。现有例证:在学生中,是非观是特清楚的。若谁为谄媚老师什么的,有小告密行为,(世界之大,被污染的孩子是有的。)连好朋友都引以为耻,不屑与其为友。而在职场,告密从不鲜见。而且,被告密者,只要不是很极端的人,大多要跟告密者虚与委蛇,保持表面的姐妹敦睦。
  以袭人的聪明,大约不会用告密的可耻手段往上爬。说实在的,这样的手段,上头也很不屑。




作者:那座野山 回复时间:2015-02-10 22:09:00
  明白人啊。
  那些都是什么人呢?
  理解能力这么差啊。




作者:科苑柳浪闻莺 回复时间:2015-02-12 07:18:00
  【晴雯道:"我告诉了你,难道你这会退还太太去不成?"秋纹笑道:"胡说。我白听了喜欢喜欢。那怕给这屋里的狗剩下的,我只领太太的恩典,也不犯管别的事。"众人听了都笑道:"骂的巧,可不是给了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了。"】

  【西洋花点子哈巴儿】是【众人】共道,作者没说出自晴雯之口,楼主不要闭着眼睛瞎扯!





作者:科苑柳浪闻莺 回复时间:2015-02-12 07:33:00
  还【封建礼教忠实的卫道士】?袭人配论【封建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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