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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出票的记载事项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作者: 2020-06-05

知识点:出票的记载事项

(1)绝对记载事项

在法律上应该记载的事项,如果在出票时没有记载,则票据无效。

项目 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支票
表明“xx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承诺 委托 承诺 承诺 委托
确定的金额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付款人名称 ×
收款人名称 ×

(2)相对记载事项

在出票时没有记载时,按法律的规定补充

种类 付款日期 付款地 出票地
汇票 未记载:见票即付 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本票 X 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支票 X 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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